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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6-23 17:53 打印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20-SW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71-65115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 0971-82263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卫女士 0971-6511500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1号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普通发票印制项目服务单位,向其颁发《发票准印证》(有效期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授予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系统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资格,承担全省税务系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工作,项目预算金额64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2017 年第 21 号)要求,投标人在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前应向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1005室 联系人:苗老师、杨老师 联系方式:0971-8225935、0971-8221413)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并在取得《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4、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4日 08:30 至 2020年07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1号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1号蓝宝石大酒店写字楼18楼18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7月1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