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池河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XHST2020-13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XHST2020-13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池河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项目联系人:曹美奇、陈咪
联系方式:029-8177989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贾洪宇 0915-383103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高新路尚品国际B幢2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美奇、陈咪 029-8177989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SXHST2020-13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2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05日
总成交金额:85.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丰辉家园211号楼2层103室 | 85.8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5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工程收费标准计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先锋、常晓琴、贾洪宇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是对办公楼、厨房餐厅内部装饰及外立面装饰等进行维修改造。改造维修面积共752.53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672.07平方米,厨房餐厅建筑面积80.46平方米。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_50300-2013)合格标准,建设地点:安康市石泉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金额:(小写)¥858,000.00 元
工期:90天
具体详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